野广告,拘留!!!
作者:集诚信钰 图片:来自网络
6月3日,内环路静山小区内,一名年轻男子被公安机关控制,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男子被抓的原因并非偷盗,也非抢劫,而是在楼栋墙壁上张贴了他们公司的小广告。

“张贴野广告一般就是罚点款,然后再进行宣传教育便罢了,怎么现在处罚这么严重?”男子被带走后,小区居民议论纷纷。然而,此次公安机关对这名男子的处罚,更是让大家震惊,不仅罚了款,男子还被行政拘留了五日。
被公安机关带走的男子姓袁,今年4月,他为了方便自己承揽开锁业务,自己与雇佣人员以印章的方式将开锁信息张贴在静山小区单元楼内,造成墙壁污染。因此,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袁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以罚款。目前,袁某正在播州区行政拘留所接受处罚。
“静山小区所有楼栋墙壁,去年7月才粉刷干净,现在又被贴得乱七八糟。”苟家井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积极配合创文,这些年来他们一直没有忽视过对野广告的治理,但因苟家井辖区内的开放式居民楼较多,所以监管难度很大,仅静山小区7栋楼26个单元,去年就花费了3万余元进行野广告清理。这次,为了有效控制“牛皮癣”,苟家井社区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对打击张贴野广告的行为有了严厉措施。
城管的朋友觉得这样的处理很恰当,有法可依。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个人觉得乱贴广告正是“损毁公私财物”。
师院的老师说:如果依法治国到这种尺度,99%的人该拘留。打个麻将,别人来办事,发烟给你,这是赌博,是受贿,都该拘留。
街头巷尾的人谈论此事:认为这件事处罚的太重了。贴小广告的人如果有其他谋生方法,也不会贴小广告了,也是为了谋生活。
我们楼道里的疏通下水道,开锁,安宽带……的小广告现在少多了!墙面干净了不少!走在这样的楼道里,明亮干净,心里似乎舒坦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