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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2017/07/27 01:04:20     文章主题: 淘宝被央视表扬了 竟因打假胜诉成行业“标杆”

马云,建议您将这种专业打假的事就交给集诚信做了,集诚信建立的电商网店的诚信体系对假货很有约束力的。
华仔
Post 2017/07/27 00:10:00     文章主题: 淘宝被央视表扬了 竟因打假胜诉成行业“标杆”



淘宝卖假货,这已经成为商家和消费者所知道的,供认不讳的事情。如今这个饱受“假货”名誉诟病的全国第一大电商平台——淘宝,却因打假被央视表扬了。

7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售假行为对淘宝商誉造成损害,赔偿淘宝12万元。自此,这起案件成全国首例公开宣判且获胜诉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案件,而淘宝也因此“一战成名”,成为全国电商的榜样、行业的标杆。

为自己“正名”

作为中国最早、也是最大的电商平台,淘宝曾经撑起了一批“草根”创业人的梦想,但也孕育了一批卖假货的“蛀虫”。

早些年对于买假货或非法经营的行为,淘宝虽然也在“打假”上采取过一些措施,但是最严重的也就是关店处理,即使实名认证,店家转身换个马甲或者他人身份名义,重新开店,损失的无非好就是几个刷“钻”、刷好评的钱。

所以,多年来对于那些屡禁不止,在网上侵权售假的商家,淘宝也是无可无奈何。那么究竟为何此次“打假”,就能一击而中呢?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整个案件的始末。根据媒体报道,被告姚某从2015年开始在淘宝上出售宠物食品,2016年5月,淘宝发现其销售的品牌猫粮存在假货嫌疑,便在该店铺匿名购买了一袋价格99元的猫粮。经过猫粮品牌方的鉴定,该猫粮为掺假的品牌猫粮。随后,淘宝网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最终案件判处被告,向淘宝网赔偿人民币12万元。

注意,此次侵权案,淘宝是以“侵犯平台商誉”罪的名义,将对方告上法庭的。也就是说,既不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也不是站在商标权利人的立场。这说明淘宝在“打假”的方式上,采取了迂回的战术。

因为淘宝作为一个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并不是商标权利人,所以即使平台有卖假货、侵犯商标权利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淘宝仍不是“受害者”,因此也就没有打假、维权的权利。

事实上,淘宝也曾因为这样的无奈,受过不少的冤屈,甚至被消费者连同卖假货商家一起告上法庭。据法邦网介绍,2014年11月19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人郭先生,在淘宝网一家名为“深圳某通批发店”的网店(该店卖家真实姓名为蔡某),以每台包邮价471元的价格,购买了9台手机。之后郭先生经查证,发现购买手机为假货,于是郭先生致电淘宝公司,要求其提供卖家的个人信息予以维权,但淘宝公司拒绝提供。最终,郭先生以蔡某、淘宝公司为被告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两被告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且不论这个案件结果如何,单就淘宝在整个案件中的处境,仅仅因未按消费者要求提供卖家个人信息,就被告上法庭,确实有些冤屈。

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既要维护商家的隐私权,又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淘宝既不能以商标权利人的身份,依据《商标法》维权,又不能作为买了假货的消费者,依据《消法》维权,简直不能更尴尬。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尴尬,许多人一提到“假货”就想到淘宝,就连“马云爸爸”都亲口承认过,淘宝卖假货的事实,当然默认的背后更多的是痛恨,毕竟在他的地盘卖假货,到最后损失的还是自己的利益和信誉,要知道,每卖出一件假货,阿里会损失5个客户。

根据公开数据统计,淘宝上卖假货的比例是八十六万分之一,市场上卖假货的比例是三十六万分之一,但事实上除了淘宝线上八十六万分之一的假货,线下市场的三十六万分之一也是线上假货的“潜伏区”。

再加上近几年,类似于“莆田假鞋”造假案、“温州造假案”大都与淘宝沾边,淘宝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假货“背锅侠”,所以以一种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名誉,对于淘宝来说更是挽回在消费者心目中信誉的当务之急。

事实上,这些年在打假方面淘宝也做了多方面尝试,譬如与世界百余品牌搭建全球首个“电商+权利人”共建体系平台;与部分世界品牌组建“大数据打假联盟”;以及对外披露“售假账户操控人”、“假货生产企业”两张大数据打假地图、首批“百家售假企业黑名单”等等。看得出淘宝在打假上的态度,还是值得称赞的。

而且,据了解目前淘宝公司已和公安机联合建立了“打假关联网”,只要客户投诉,就能马上查到是谁在卖假货,通过IP地址就能逐个击破,对不法分子进行打击、管理。

据报道,淘宝目前已在上海起诉售了一位售卖假五粮液的90后卖家,在深圳起诉了一个售卖施华洛世奇假表的商家,目前这两起案件均在审理当中。看来淘宝这次是真的下定决心要为自己正名了。

行业乱象难以遏制

说到“卖假货”不止淘宝,可以说目前所有的电商平台中,没有哪家敢拍着胸脯保证,自己平台的货没有一件是假货。即使以“100%正品保证”的唯品会,之前也被曝出卖假货;

而像其它电商平台,譬如“聚美优品”、“网易考拉”、“小红书”等等,也都不断有网友曝出买到假货的“黑历史”,其中受影响最大的当属“聚美优品”。据了解,聚美优品在经历了当年的“卖假风波”以后,股价一路狂跌,到现在都一蹶不振,甚至都要改行去拍电影了。

事实上,电商平台“假一赔十”、“100%正品”的承诺,已俨然成了消费者“自欺欺人”的商业噱头,所谓的“正品保证”在缺乏监控的电商市场,根本难以兑现,因为这里不仅有卖家的问题,也有买家的问题。

一方面,同样的商品在不同的电商平台,价格均有所不同,自以为机智的买家们会通过价格比对,怀着“这就是正品,我捡到便宜”的心态购买商品,但商品到底是真是假,他们并不确定。

但在比价过程中,消费者已经促使卖家之间形成了间接的竞争压力,所以为了获得价格上的竞争优势,大部分卖家会通过真假掺卖的方式,来平衡卖真货的利益,实现利润互补。

另一方面,不良的商业竞争环境,也是导致卖家售假跟风的原因之一。从卖家的角度考虑,买真货的代价比较大,因为采购货源、囤货、发货、售后服务等等一系列工作本就繁杂,再加上价格低利润不及一般实体店,这无形中就放大了人力成本。

而这种情况下,若是价格再比同行的同类型商品低,就更挣不到什么钱了,所以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基本上没几个能坚持下去。而相比之下,假货成本低、来钱快,再加上现在卖假货已成行业风气,不卖假货的反而被当成“傻子”,这种行业背景下又有几个能不卖假?

除此之外,卖假货背后无法根除的黑色“商业链”,也是造假、卖假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所谓的黑色商业链,就是指那些售假商家面对消费者的质疑,所形成的从上游造假到分销渠道、邮递路线、发票造假等等一系列“成熟”的利益链条。

当然,这也是F君在知乎上搜索“淘宝、假货”等关键词收获的“新知识”,下面就跟大家分享一下,谨防淘到假冒伪劣品。

根据知乎上,做过淘宝卖家以及代购小伙伴@pico的亲身经历表述,发现假货之后买家会有两种选择,一退货,这样没法评价;二差评,于是商家就会采用下列手段:

1)电话骚扰,呼到死,旺旺狂发信息,一开始先哭诉自己开店不容易,然后说给点钱让删评价(还有说充话费的,你答应后会收到短信说已经充值xx元,然后并没有,那个短信是骗人的),最后变成恐吓;

2)卖家评论说“买家是同行恶意差评”,“亲,我们卖了这么多宝贝只遇到您认为是假货哦,如果亲不相信的话我们可以给(发票,授权书,照片)还可以帮您鉴定哦”、“呵呵,假货死全家”、“我们这款宝贝是最新款,换了包装的哦”、“买家要求好评返现未果后恶意差评,还说不给钱就不改评价”等等;

3)如果销量不多,会直接商品下架,再重新上架刷刷销量、评价以后,继续卖。

看完这段,是不是觉得很熟悉、很“亲切”?包括你现在去淘宝随便点开销量排在前十的商家,都能看到这样的“商家回复”。事实上,这样的说辞还真有不少人相信,更有不少人在明明看到如上差评的情况下,好怀着从众购买风险小的心态购买了这些假货商品。

此外,还有一位做海外代购的留学生透露,之前自己也是老老实实做代购,后来做越做大,便有“神秘组织”主动上门寻求合作,说自己有强大的全球代购网络,在全球各大知名化妆品公司都有“关系”,可以拿到充足货源,但事实上这些所谓的“货源”都是假货,当然并不会对皮肤造成伤害,免得容易被识破。而且加入“组织”还有专业的岗前培训。



(回答来自知乎) 

当然,这里跟大家分享的案例只是这个行业的九牛一毛,要知道电子商务在中国深耕多年,背后的黑幕肯定远不止我们看到的这么多。

“标杆”背后亦是行业悲哀

淘宝打假案的成功的确可以称得上是行业的标杆,但是在电商行业风生水起,对GDP经济贡献几乎超过7%,甚至堪称全球最大的电商零售市场,电商维权却要依靠如此“捉襟见肘”的方式,是否也是一种行业悲哀呢?

依靠“侵犯平台名誉权”的名义去打假,的确是一种好方法,也终于解决了电商平台处理售假“无法可依”的问题,但事实上真的彻底解决了吗?

电商平台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消费者的信赖,以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去惩治售假的商家,但这毕竟只是杯水车薪。想想,占据了淘宝八十六万分之一比例的假货,却要一家一家地调查、上诉,这样的做法无疑是“愚公移山”,精神可贵,却不值得倡导。

而且依靠平台去打假,对于平台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毕竟喂养这个平台的可都少不了这些商家,谁又能保证平台不会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私心?

此外,单纯地依靠平台监督,消费者自主举报,终究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正如上面提到的例子,若是有商家以特别的方式“安抚”举报者,而一些贪小便宜的消费者,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息事宁人。那么最终假货依然还是存在,依旧还是会有大量消费者受骗。

所以,电商打假不能仅仅依靠平台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司法部门要更加重视对行业的规范和监管,赋予电商平台更多的监管责任和权力。而消费者自身也要加强防范意思,不姑息不纵容售假。

在此,F君建议平台和司法部门可以联合建立打假奖励制度,就像商家“好评返现”的商业手段一样,虽然只是几块钱,但总是有人愿意做,这样也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最后跟大家分享马云“爸爸”在某讲座上,说过的一句经典语录。马云说:假货一直存在,我们要让老百姓具备承受受骗的能力,只有每个人都有了受骗的能力,骗子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

嗯,感觉很有道理的样子。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受骗的能力,这样才能做到不贪小便宜、不买假货,让骗子没有存在的意义,气死他们!
来源:同花顺财经